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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报销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6年05月31日 16:25  点击:[]


 

 

 

 

 

关于财务报销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校属各单位:

在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以来,学校新出台和修订了很多经费管理办法,对规范财务报销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事项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财务报销中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

1.因工作需要,自驾私车出差,过路费、汽油费及补助报销问题

根据一事一报的原则处理,出差审批单必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说明自驾车具体情况(包括乘车人员、出差地点、预计公里数等);据实报销出差期间的过路费、汽油费;出差人员不再计发交通补助;报销汽油费按照出差实际里程计算,每公里不超过 1元。

2.搭学校的公车出差(含单程和双程),计发出差补助问题

顺路搭乘校领导的公车出差(含单程和双程),需在出差审批单说明情况,搭乘人员可计发市内交通补助,仍按150/天补助。

3.在住宿费标准内,续住半天的问题

按每日标准报销住宿费,回程车票时间在下午600前,如不超过当天住宿标准,可续住半天;回程车票时间在下午600后,可按一天报销住宿费。

4.正高职称人员的交通、住宿标准问题

学校正高职称人员与厅级干部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一致;正高职称人员住宿费标准执行省政府文件,与其他人员标准一致。

5.博士学习期间的差旅费报销问题

在职博士在学习期间报销差旅费,不论在课题中支出或单位差旅费中支出,都需执行事前审批程序,填报出差审批单,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及地点。

6.探亲费中动车可否作为硬座报销问题

因目前国家此项规定标准一直没有调整,参照国务院原探亲旅费规定,夫妻探亲一年一次,探望父母四年一次,交通费报销硬席座位(含动车二等座)。

7.审批单预计天数与实际天数不相符问题

出差报销时出现超出审批单预计天数的情况,如果前后超过两天的需补写情况说明,审批人签字;不超过两天的,不需说明情况,据实报销。

二、学生实习(外地参赛)期间的购买保险问题

根据学校的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汽院发43号文件),学生实习(外地参赛)经费中可以列支学生保险费。

三、在职人员应在绩效工资总额内发放的评审费的核算问题

学校在职人员应在绩效工资总额内发放的评审费、咨询费、考务费、讲座报告费等,财务核算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处和人事处依据管理制度共同审查二级单位拟发放的预算,二是人事处审核后,经济分类进入绩效工资总额;三是预算支出渠道不变,单位负责人签字,进入相关单位经费预算。

四、科研项目收入按含税额还是税后额计算收入问题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合同签约内容、科技处的统计方式等实际情况,学校科研项目的收入暂按含税额计算收入。

五、校内白条的处理问题(如房租、物业费、文印中心收据等)

根据学校实际出票情况,学校房租收入开具普通增值税票;文印中心内部结算票据可以继续使用;学校水电费开具往来收据;学校物业卫生费开具内部收据。

六、对外培训教育、双学位等计入成本核算的问题

学校开展对外培训教育(含双学位)发生的课时津贴、教学管理费等计入培训教育办学成本核算,并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考核。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室

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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