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召开《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
2020年01月15日 17:40  点击:[]


本网讯(文安军/图 陈来宏)1月15日上午,我校十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召开《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学校校长钟毓宁、工会主席陈海峰、hbs04红宝石线路院长杨高举、副院长黄永昌、院长助理成继平以及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思政课部教师共计15人参加会议。

会上,十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员,从丰富《条例》内容、提高《条例》可执行性、确保《条例》法律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与会的思政课部教师从不同角度,着眼我市实际,围绕《条例》具体条款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反映社会关切的意见建议,大家集思广益、积极建言,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提供了参考、拓宽了思路。

杨高举院长在总结中要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应提交给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份高质量的《条例征求意见报告》,并持续关注后期意见建议采纳情况。陈海峰主席殷切希望地方立法中心教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我校法学专业影响力。

钟毓宁校长在听取发言后,对地方立法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建设社会文明的要求和内涵,并将其融入法规,充分彰显时代气息,进一步提升法规的生命力。他强调,地方立法中心应加强社会责任担当,关注国家政策,关注民生,提高治理效能,达到“吸纳力”“整合力”“执行力”三力合一。作为重要智库平台的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要加强顶层设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引导教师明确研究方向,积累研究成果,加快法学学科建设。

据悉,自2019年2月份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与我校联合成立了十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以来,我校地方立法中心起草的《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实施。近期,地方立法中心中心将加大对我市最新地方立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更好地发挥好中心平台服务地方的功能,提高中心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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